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各办公室:
现将2010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2010年4月3日至5日(星期六至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月5日(星期一、农历清明节当日)为法定节假日,4月3日至4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请提前做好教学安排。
二、放假前,各班组要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缅怀革命先烈活动,开展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,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,增强富国强民、振兴中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
三、放假前,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重点是交通安全和祭扫安全教育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引导学生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陋习,提倡文明祭扫新风尚。
四、放假期间,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,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,确保通信联络畅通;认真做好安全保卫、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,严禁擅离职守。
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